8月8日,凯瑞德(002072)发布公告,近期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调查,公司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违法行为。
具体而言,2014年10月至2018年11月期间,公司为多家企业提供的9笔对外担保金额合计4.66亿元,其中对关联方提供担保金额为3.36亿元。公司在相应定期报告中未及时披露或准确披露相关担保事项,导致2014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此外,2015年4月至2019年2月期间,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55笔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金额合计9.54亿元。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的罚款;对纪晓文给予警告,并处以180万元的罚款;对王健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的罚款;对朱小艳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的罚款。
公告指出,这些违规行为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且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2025年一季度,凯瑞德实现收入1.33亿元,归母净利润-2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