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近日发布纪律处分决定,因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宝丽”)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红宝丽、其控股股东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源投资”)及公司董事长芮敬功、总经理芮益民、财务负责人陈洪明、副总经理陶梅娟等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相关违规行为及处分将被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经深交所查明,红宝丽在2022年6月及2024年2月期间存在两次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具体来看,公司子公司分别通过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的形式,间接向控股股东宝源投资提供资金,相关款项虽已于当年年末全部收回,但上述行为已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同时,红宝丽未就上述关联交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且在2022年半年报、2022年年报、2024年半年报及2024年年报中,均未对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情况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