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马股份更新公司章程 总股本调整为10.11亿股 明确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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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股份(SZ002276)
   

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发布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对公司股本结构、利润分配政策、治理架构等核心内容进行明确。公告显示,公司当前总股本已调整为1,011,075,446股(约10.11亿股),并进一步完善了投资者回报机制,规定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

股本结构历经多轮调整 从1.5亿股增至10.11亿股

作为一家2009年7月在深交所上市的企业,公司股本规模历经多次扩容与优化。据章程披露,公司设立时总股本为1.5亿股,2009年上市后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非公开发行、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方式持续调整股本结构,具体变动如下:

时间节点 事件内容 总股本变动(股)
2009年上市初期 首次公开发行5000万股,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 40,000万 → 43,160万
2012年重大重组 发行股份购买万马高分子等3家公司100%股权 43,160万 → 92,893万
2013年股权激励 授予限制性股票976.8万股,后多次回购注销不符合条件股份 92,893万 → 93,870万
2017年非公开发行 发行9634.36万股 93,870万 → 103,548万
2023-2024年注销 注销回购专用账户股份2054.68万股及限制性股票321.44万股 103,548万 → 101,107万

本次章程修订后,公司总股本正式确定为1,011,075,446股,全部为普通股,无其他类别股份。

利润分配政策明确化 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15%

章程第七章专门对利润分配政策作出详细规定,明确公司实行"固定股利支付率+现金分红优先"的分配原则。核心条款包括: - 现金分红条件:在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满足经营需求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时,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 - 长期回报要求: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45%; - 差异化政策:根据发展阶段动态调整分红比例,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比不低于80%,成长期阶段不低于20%。

此外,公司特别强调,若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需在年报中详细说明未分红原因及资金留存用途,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治理架构持续完善 董事会设9席含3名独立董事

在公司治理方面,章程明确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等专门机构。审计委员会作为核心监督部门,负责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成员全部由非高管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2名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值得注意的是,章程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作出严格限制,明确其不得占用公司资金、强令公司违规担保,不得以非公允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同时强化中小投资者保护,规定涉及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

本次章程修订是公司根据最新监管要求及自身发展需求进行的系统性更新,后续将严格依照章程规范运作,进一步提升治理透明度与投资者回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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