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德化工及子公司涉8591万元融资租赁纠纷案一审败诉 公司及董事长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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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化工(SZ002360)
   

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同德化工,证券代码:002360)11月26日发布诉讼进展公告,披露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科创”)与青岛华通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通租赁”)的融资租赁纠纷案一审已判决。法院判令同德科创向华通租赁支付未付租金、违约金等合计约8591万元,公司及董事长张烘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告同时明确,本次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较大影响。

案件背景与诉讼请求

据公告披露,该案源于2025年9月受理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华通租赁作为原告,请求判令同德科创支付全部未付租金、留购价款、迟延违约金等暂计8546.38万元,并要求同德化工及公司前董事长张烘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相关情况已于2025年9月17日在《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中披露。

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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