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达科技(002516)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介良于2025年9月5日与株洲启创一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沈介良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份411,834,8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
1、若本次股份协议转让最终实施完成,沈介良将不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株洲启创一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引入具备国有及产业背景的控制人,收购人将结合在产业资源、投资与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为上市公司业务发展赋能,优化上市公司的管理和资源配置,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同时对公司产业结构的优化及未来发展提供支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