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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者一审胜诉
近日,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团队再次收到部分关于天沃科技(维权)索赔案件的判决书,经法院审理后投资者获得一审胜诉,目前此案诉讼时效尚未届满,依据判决凡是于2017年4月28日-2023年4月27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还可报名加入索赔。(天沃科技维权入口)
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重要桥梁,也是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尤其是新证券法实施以来,对信息披露的要求更加细致严格,同时,对违法责任的追究也明显加重。鉴于已有胜诉判决,依据“同案同判”原则,后续同类型案件也将更快获得判决。
二、股民维权依据
案件回溯,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该公司存在的违法事实为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具体为其控股子公司在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