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亿元返还!重庆这家银行,为何“输”掉官司?警示所有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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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SZ002592)
   

撰文|金融研究员

这是一个值得所有商业银行与上市公司深刻警惕的案例。

2026年1月5日,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八菱科技)发布《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披露,该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诉广发银行重庆分行1.7亿元质押合同纠纷一案,已终审判决并执行完毕。

成立于2001年7月的八菱科技,总部位于广西南宁,于2011年在深交所上市。

八菱科技是一家集科、工、贸为一体,专业研发、生产、销售管带式铜质或铝质热交换器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长安汽车奇瑞汽车、东风小康、赛力斯等提供配套服务。

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海南弘天)原来是八菱科技的二级子公司,该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王安祥,在2019年10月至2020年1月期间,未履行公司内部审议程序,分三次擅自使用该公司金额为1.46亿元、1.5亿元和1.7亿元的3张定期存单对外提供担保,构成违规担保,导致这些存单项下合计4.66亿元存款被全部划转。

《两江财经》注意到,根据八菱科技公开的信息,一是存在广州银行珠江支行的1.46 亿元、1.5亿元被划走,二是存在广发银行重庆分行的1.7亿元被划走。

八菱科技深陷控股子公司违规担保案以后,其股票自2020年7月2日开市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ST)。

三张存单项下的4.66亿元被分两批次直接划走抵偿债务。

海南弘天质押给广发银行重庆分行的1.7亿元质押存单于2020年7月8日到期,因债务人未按期清偿债务,且王安祥未履行承诺及时解除该笔存单质押,该存单内的1.7亿元银行存款被直接划走抵偿债务。

海南弘天质押给广州银行珠江支行的1.46亿元和1.5亿元质押存单于2020年10月28日到期,因债务人未按期清偿债务,且王安祥未履行承诺及时解除该笔存单质押,该存单内的1.46亿元和1.5亿元银行存款被直接划走抵偿债务。

《两江财经》注意到,根据广西证监局对八菱科技的行政处罚信息,八菱科技深陷违规担保案,起源是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的一揽子交易。

2019年5月,八菱科技及其控股股东杨竞忠与王安祥及其关联方达成一揽子交易——八菱科技以现金收购王安祥及其关联方所持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有限公司(简称弘润天源)51%股权,同时王安祥受让杨竞忠所持八菱科技10%股份。

上述交易完成后,弘润天源成为八菱科技控股子公司,王安祥成为八菱科技的关联自然人。

成立于2019年10月的海南弘天,是弘润天源的全资子公司。

弘润天源被收购前存在瑕疵资产4.76亿元。

为解决瑕疵资产问题,王安祥先后于2019年10月28日和2020年1月8日向胡祖环借款2.96亿元和1.7亿元,用于置换瑕疵资产。

借款时双方约定,将借款存为定期存单,为胡祖环指定的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在开出相对应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后就相当于王安祥归还了借款。

2019年10月28日和2019年10月29日,海南弘天与广州银行珠江支行分别签订2份《存单质押合同》,将其存于广州银行中大支行的金额为1.46亿元和1.5亿元2张定期存单质押给广州银行珠江支行,为胡祖环指定的阜新久宝能源有限公司与广州银行珠江支行所签订2份《银行承兑协议》约定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2.96亿元。

2020年1月8日,海南弘天与广发银行重庆分行签订《权利质押合同》,将其存于该行的金额为1.7亿元1 张定期存单质押给该行,为胡祖环指定的阜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该行所签订的《承兑合同》约定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1.7亿元。

上述3笔存单陆续到期后,由于王安祥未能安排资金清偿债务,导致存单内的46600万元存款全部被划走, 造成上市公司资金重大损失。

《两江财经》注意到,违规担保案发生以后,海南弘天分别就广州银行珠江支行、广发银行重庆分行提起了诉讼。

根据八菱科技披露的诉讼进展情况,海南弘天诉广发银行重庆分行1.7亿元质押合同纠纷案已终审判决,并执行完毕,于2025年12月24日结案。海南弘天诉广州银行珠江支行1.46亿元存单质押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已作出终审判决,判令广州银行珠江支行向海南弘天返还7300万元并支付相应资金占用费。海南弘天诉广州银行珠江支行1.5亿元存单质押合同纠纷案仍在审理中。

八菱科技此前披露,海南弘天诉广发银行重庆分行1.7亿元质押合同纠纷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案涉《权利质押合同》无效,依法撤销一审判决,判令广发银行重庆分行向海南弘天返还8500万元并计付相应资金占用费。

《两江财经》注意到,对于法院对广发银行重庆分行作出的终审判决,海南弘天于2025年6月申请强制执行,成渝金融法院于2025年7月4日立案受理。

八菱科技此前收到海南弘天送达的《通知函》及相应银行回单,获悉海南弘天已收到该案项下执行案款101710409.71元(含本金、部分利息及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按照上述说法,广发银行重庆分行最终向海南弘天返还了约1.017亿元。

《两江财经》认为,尽管海南弘天诉广发银行重庆分行1.7亿元质押合同纠纷案已经结案,但是对商业银行仍然有五重警示。

第一重警示:担保审查千万不能流于形式。

商业银行在接受存单质押时,必须严格审查担保人内部决议文件,尤其是涉及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担保,建议查阅公告、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若银行能尽到审慎审查义务,应能发现担保程序缺失。

第二重警示:“通道化”融资背后的合规风险。

存单质押实为“借款—存单—质押—开票”的融资通道安排。商业银行须警惕此类结构化交易,尤其要穿透识别实际用款人、交易背景真实性及资金流向,防止成为违规融资的“帮手”。

第三重警示:强化员工行为与客户关系管理。

商业银行员工若与客户存在密切私人关系或业绩压力,就有可能放松风控要求。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与问责机制,杜绝“重业务、轻风控”的现象。

第四重警示:特别关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须履行公开披露程序。商业银行应建立上市公司担保专项核查流程,及时查询公开信息,避免接受未公告的担保。

第五重警示:法律风险意识须贯穿业务流程。

即便存单为真,若担保程序违法,合同仍可能被认定无效。商业银行应在合同中明确担保人的陈述与保证条款,并在贷后持续跟踪担保人公司治理状况。

在《两江财经》看来,像广发银行重庆分行这样被判返大额资金,不仅是银行的一次资金损失,更是一次深刻的风控教育。商业银行唯有真正将风控嵌入业务流程,才能避免下一个“亿元级”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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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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