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智家与高榕资本就股权转让纠纷达成和解 支付2681.74万元了结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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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智家(SZ002668)
   

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TCL智家,证券代码:002668)于2月6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与高榕资本(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就双方之间的股权转让纠纷达成和解。根据和解协议,TCL智家已向高榕资本支付2681.74万元,双方就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北京融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所有争议已解决完毕,相关法院判决视为全部履行完毕,双方均不得再提起上诉。

此次纠纷源于2017年4月7日双方签订的《关于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告显示,TCL智家曾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一),请求判令高榕资本返还股权转让款本金及利息1.5858亿元,并要求赵国栋承担连带责任;而高榕资本则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二),请求判令TCL智家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及滞纳金5504.85万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深圳中院一审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均驳回了TCL智家在案件一中的诉讼请求。南山法院则在案件二中一审判决TCL智家向高榕资本支付股权转让款2351.998万元及相应滞纳金。

2026年2月4日,双方签署《和解协议》,约定TCL智家于2月5日前按照案件二一审判决向高榕资本支付股权转让款本金2351.998080万元及利息329.740465万元,合计2681.738545万元。TCL智家已于2月5日完成上述款项支付。

公告指出,本次和解预计减少公司2025年利润约2681.74万元。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实际情况,结合审计机构意见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以实际结果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双方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案件编号 原告 被告 诉讼请求金额 审理法院 判决结果
案件一 TCL智家 高榕资本、赵国栋 1.5858亿元 深圳中院(一审)、广东高院(二审) 驳回TCL智家诉讼请求
案件二 高榕资本 TCL智家 5504.85万元 南山法院(一审) 判决TCL智家支付本金2351.998万元及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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