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盛金控收到《执行裁定书》:驳回雪松信托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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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盛金控(SZ002670)
   

(来源:金融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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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虎讯 8月22日消息,日前,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2025年8月21日,国盛金控收到南昌中院(案号:(2025)赣01执异75号、(2025)赣01执异7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雪松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不予执行南昌仲裁委员会(2022)洪仲案裁字第0231号裁决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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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溯前期情况,国盛金控依据南昌仲裁委(2022)洪仲案裁字第0231号《裁决书》,向南昌中院申请对雪松信托就裁决事项进行强制执行,南昌中院认为其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予以立案执行。

此后,被执行人雪松信托向南昌中院提出书面异议,请求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决。南昌中院经审查指出,雪松信托曾在仲裁裁决作出后,向该院提起撤销仲裁裁决的诉讼,但在2024年11月,南昌中院作出《民事裁定书》(案号:(2024)赣01民特159号),驳回了雪松信托的申请。

此次,南昌中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认定雪松信托请求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事由不符合法律规定,故而作出驳回其申请的裁定,且该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对于国盛金控而言,该裁定书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影响。值得注意的是,截至公告披露日,国盛金控虽已对本案所涉财产采取相关保全措施,但雪松信托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早在2019年12月就已进行质押,且后续存在被不同法院冻结等情况。

国盛金控一直高度重视上述执行事项,然而,由于所申请执行股票全部被质押且存在复杂的司法冻结状况,尤其是股东关注的股票回购事项,最终执行仍需经过相应司法程序,执行情况和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国盛金控表示,将按照相关规定就强制执行的重大进展情况进行披露,广大投资者需密切关注公司公告,谨慎注意投资风险。

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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