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证券-红岸工作室
2025年12月5日,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东宏大控股”或“公司”)发布《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宣布因2023年度至2025年半年度期间实施的四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从授予时的15.39元/股降至13.88元/股。本次调整已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法律及财务顾问均出具专业意见认为程序合规。
激励计划实施回顾:历经多轮调整,实际授予超1152万股
广东宏大控股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启动以来历经多轮审批与调整。公告显示,该计划最早于2023年2月7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年9月27日获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并于2023年11月7日经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023年11月30日,公司确定该计划的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人数从原计划的407人调整为331人,授予总量从1479.52万股调整为1213.39万股。其中,激励对象张耿城的34.95万股被暂缓授予,其余330名激励对象实际认购1117.57万股,该部分股票于2023年12月25日上市。2024年5月30日,公司向张耿城授予暂缓的34.95万股,该部分股票于2024年7月15日上市。至此,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登记总量为1152.52万股(1117.57万股+34.95万股)。
调整事由:四次利润分配累计派息1.51元/股
公告指出,本次回购价格调整源于公司在激励计划实施期间的四次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如下:
| 利润分配期间 | 分配方案(每10股派息额) | 每股派息额(元) | 实施日期 |
|---|---|---|---|
| 2023年度 | 5.60元(含税) | 0.56 | 2024年5月10日 |
| 2024年半年度 | 3.00元(含税) | 0.30 | 2024年9月22日 |
| 2024年度 | 4.50元(含税) | 0.45 | 2025年5月26日 |
| 2025年半年度 | 2.00元(含税) | 0.20 | 2025年9月24日 |
上述四次利润分配累计每股派息1.51元(0.56元+0.30元+0.45元+0.20元)。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规定,当公司发生派息时,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需按公式“P=P0-V”调整(其中P为调整后价格,P0为授予价格,V为每股派息额)。
回购价格调整计算:从15.39元/股降至13.88元/股
基于上述分配方案,公司以首次授予价格15.39元/股为基准,扣除累计每股派息1.51元,计算得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13.88元/股(15.39元-1.51元)。公告强调,该调整符合激励计划规定,且调整后价格仍高于1元/股的底线要求。
影响及专业机构意见:不影响经营,程序合规
广东宏大控股表示,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仅为利润分配后的常规操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称,本次调整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回购价格计算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后续需履行信息披露及法定程序。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亦认为,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调整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后续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将按13.88元/股的价格执行。市场分析认为,此举有助于维护激励计划的公平性,保障激励对象权益,同时体现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的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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