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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岭南,证券代码:002717)12月1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莞市分行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岭南水务(连平)有限公司(下称“项目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根据判决,公司需对项目公司合计2.08亿元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该判决尚未生效。
公告显示,该案源于项目公司未能履行到期债务,农发银行东莞分行于2025年7月5日向法院提起诉讼,ST岭南作为项目公司的连带责任保证人被列为共同被告。此次一审判决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公司需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99亿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并赔偿律师费损失12.44万元;ST岭南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项目公司追偿;案件诉讼费108.79万元由两被告共同承担。
关于利息、罚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