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深圳证券交易所近日发布纪律处分决定,对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丰文化”)的九名业绩补偿承诺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上述承诺人因未按协议约定履行对实丰文化的业绩补偿义务,涉及未支付补偿款金额达11252.18万元。
公告显示,2022年12月,实丰文化向安徽超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隆光电”)增资1亿元并取得其25%股权。2023年11月,实丰文化与超隆光电签订补充协议,孙平珠、李灯琪、陈家兵、潘振东、陈伟、天长市共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共盈企管”)、天长市佳禾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佳禾维”)、江阴卓盛纺织有限公司(简称“江阴卓盛”)承诺超隆光电2024年度、2025年度和2026年单个会计年度实现的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500万元、2500万元和3500万元。2024年8月,无锡盈盛汇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盈盛汇”)通过股权转让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