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嘉盛注册资本增至3.78亿元 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多项治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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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嘉盛(SZ002889)
   

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889,以下简称“东方嘉盛”)于2025年12月1日发布公告,宣布因2024年度权益分派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70亿元增至3.78亿元。同时,为优化治理结构,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原监事会职权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及29项公司治理制度。

注册资本随权益分派大幅增加

公告显示,东方嘉盛于2025年5月30日实施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此次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269,762,480股增加至377,667,472股,注册资本相应由人民币269,762,480元(约2.70亿元)增加至377,667,472元(约3.78亿元)。公司表示,将据此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及股本总数的条款进行修订。

治理结构重大调整:取消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职权

根据公告,东方嘉盛此次《公司章程》修订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依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配套规则,原由监事会行使的职权将全部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这一调整旨在“提升公司治理效能,精简管理流程”。

此外,《公司章程》还新增了法定代表人责任条款,明确“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且“法定代表人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同时,章程中关于股东权利、董事会职权、高级管理人员范围等条款也根据新规进行了同步更新。

29项治理制度同步修订或制定,10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配合治理结构调整,东方嘉盛对29项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或制定。其中,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要制度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10项;其余19项如《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则由董事会审议即可。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序号 规则 本次调整 是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 公司章程 修订
2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3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4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修订
5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修订
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修订
7 战略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修订
8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9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修订
10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11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制定
12 子公司管理制度 修订
13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制定
14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修订
15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16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修订
17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修订
18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修订
19 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20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修订
2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修订
22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定
2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修订
24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修订
25 内部审计制度 修订
26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27 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制度 制定
28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修订
29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修订

后续安排: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东方嘉盛表示,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及部分治理制度调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股东大会召开信息,敬请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

本次治理结构调整是东方嘉盛响应新《公司法》要求、优化管理架构的重要举措,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后如何有效发挥监督作用,将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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