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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美包装”)于2025年7月11日发布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合计持有公司13.24%股份的股东富新投资有限公司(“富新投资”)和中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凯投资”),计划进行减持。
股东持股与减持计划详情
截至公告日,富新投资直接持有嘉美包装102,323,593股,占总股本10.79%;中凯投资直接持有23,279,120股,占总股本2.45%,二者共持有125,602,713股,占总股本13.24% 。两股东同属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
此次减持计划,富新投资和中凯投资计划自2025年7月11日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即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11月4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9,483,70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也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窗口期则不减持) 。减持原因是股东自身资金需求,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减持价格将根据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减持相关承诺与履行情况
根据嘉美包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富新投资和中凯投资曾就股份锁定及减持做出多项承诺: 1.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相关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2.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总数50%,两年合计不超100%,减持按相关规定办理。 3.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 集中竞价减持且为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等时,提前15个交易日公告并报备减持计划,配合公司信息披露。 5. 集中竞价减持首发前股份,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公司股份总数1%。 6. 大宗交易减持首发前股份,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公司股份总数2%。 7. 协议转让减持首发前股份,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5%。
截至公告日,两股东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无违反承诺行为。
减持风险提示
嘉美包装表示,富新投资和中凯投资将视市场及股价情况决定是否实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也未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由于两股东并非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无重大影响。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关注进展,督促股东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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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浪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