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基股份")于2026年4月2日发布公告,宣布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此次修订主要围绕强化党的领导、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优化高级管理人员设置等方面展开,旨在全面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要求,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公告显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章程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新增党建工作相关条款、调整高级管理人员定义及职责、完善董事会组成及职权等。
| 序号 | 修订内容概要 | 原条款核心内容 | 修订后条款核心变化 |
|---|---|---|---|
| 1 | 章程制定依据 | 基于《公司法》《证券法》制定 | 新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作为制定依据 |
| 2 | 高级管理人员定义 | 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 新增总工程师、总法律顾问,调整为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总法律顾问 |
| 3 | 党组织建设 | 仅原则性规定设立党组织 | 明确要求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体系,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 |
| 4 | 新增章节 | 无 | 新增"第五章 党组织",系统规范党组织设置及职责 |
| 5 | 党组织职责 | 无 | 明确公司设立党委和纪委,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建立党委议事规则 |
| 6 |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 | 新增"外部董事过半数且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规定 |
| 7 | 董事会职权 | 决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 调整为"财务总监",与高级管理人员定义保持一致 |
本次修订中,台基股份在章程中新增了"第五章 党组织",详细规定了公司党委和纪委的设立程序、职责权限及议事规则。明确党委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会议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决策,所议事项应当形成会议纪要。同时,公司将设立党委工作部门和纪委工作部门,并设立工会、团委等群团组织。
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修订后的章程进一步明确了董事会组成结构,要求外部董事过半数且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这一调整有助于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独立性和专业性。高级管理人员范围的扩大,将总工程师和总法律顾问纳入其中,体现了公司对技术管理和合规管理的重视。
公告强调,除上述修订条款及因增删造成的条文序号变动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此次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市场分析人士指出,台基股份此次章程修订是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的具体举措,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为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奠定制度基础。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