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2025年12月10日,内蒙古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福瑞股份”)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大华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朴仁花、刘生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经查,上述审计机构及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存在内部控制审计、收入确认、研发费用资本化等五方面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问题,签字会计师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相关措施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审计程序五方面违规 收入确认与资产审计问题突出
内蒙古证监局指出,大华所及朴仁花、刘生刚在执行福瑞股份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中,存在多项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的行为,具体违规问题涉及五大领域:
| 违规类别 | 核心问题表现 | 违反准则依据 |
|---|---|---|
| 内部控制审计程序不到位 | 未充分了解集团层面对重要境外子公司的控制情况 | 《 点击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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