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095,证券简称:华伍股份)于2026年4月3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聂景华先生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进行质押。本次质押股份数量为1340万股,占其个人持股比例的24.76%,占公司总股本的3.19%。
公告显示,聂景华先生本次质押业务的质权人为江西丰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质押起始日为2026年4月2日,质押到期日为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质押用途为个人资金使用安排,主要用于归还其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办理的1400万股股票质押贷款。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质押后,聂景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已达8857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80.74%,比例超过80%。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聂景华先生本次股票质押业务所融资金主要用于归还其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办理的1400万股股票质押贷款。贷款归还后,聂景华先生将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解除1400万股股份质押。公告称,该笔解除质押业务办理完成后,聂景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将由本次质押前的68.52%下降至67.98%。
不过,公司也提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聂景华先生解除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质押的1400万股股票质押业务尚未办理完成。如果该笔解除股票质押业务未能完成,聂景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将无法按照预期下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聂景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万股)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万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万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 聂景华 | 5,412.33 | 12.88% | 2,670 | 4,010 | 74.09% | 9.55% | 0 | 0% | 0 | 0% |
| 聂璐璐 | 4,777.7814 | 11.37% | 4,147 | 4,147 | 86.80% | 9.87% | 0 | 0% | 0 | 0% |
| 江西华伍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780 | 1.86% | 700 | 700 | 89.74% | 1.67% | 0 | 0% | 0 | 0% |
| 合计 | 10,970.1114 | 26.11% | 7,517 | 8,857 | 80.74% | 21.08% | 0 | 0% | 0 | 0% |
注:聂璐璐为公司控股股东聂景华之女,聂景华与聂璐璐为一致行动人关系,江西华伍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系聂景华控制的法人股东,聂景华持有该公司90%的股权。
公告还披露,聂景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为14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2.76%,占公司总股本的3.33%,对应融资余额为3825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包含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4147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37.80%,占公司总股本的9.87%,对应融资余额为10600万元;未来三年内到期(不包含未来半年及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331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30.17%,占公司总股本的7.88%,对应融资余额为10200万元。聂景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股票质押融资或自筹资金等方式。
公司表示,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聂景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会导致其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