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118,简称“东方日升”)于2025年12月5日披露整改报告,就此前收到的宁波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中指出的信息披露不及时、内幕信息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详细说明整改方案及落实情况。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收到宁波证监局《关于对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及对林海峰、雪山行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5〕34号),随后立即启动专项整改工作。
根据整改报告,宁波证监局指出公司存在两大主要问题。一是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事件进展。2022年6月,公司公告拟转让宁夏旭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宁夏旭宁”)100%股权,约定宁夏旭宁应于2022年8月31日前归还18,484.75万元款项。但宁夏旭宁未如期全额归还,截至2024年年末欠款余额仍达10,565.86万元,公司未就该重大事件进展及时披露,违反《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