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157,简称“新锦动力”)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进行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及《关于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对治理结构进行重大调整,包括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承接相关职权,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及多项治理制度,注册资本也由此前的7.19亿元增至7.54亿元。
核心变更:监事会取消,审计委员会承接法定职权
公告显示,本次章程修订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取消监事会设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最新规定,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原监事会职权将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这意味着《监事会议事规则》将相应废止,监事会停止履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及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将全面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包括监督公司财务、检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公司强调,此举旨在优化治理结构,提升决策效率,符合上市公司治理现代化趋势。
注册资本调增至7.54亿元,法定代表人条款细化
章程修订后,公司注册资本由718,800,757元变更为753,937,707元,股份总数相应调整为753,937,707股,股本结构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法定代表人条款也进行了细化。修订前“董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表述调整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明确“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同时新增条款强调,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但若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且存在过错,公司有权追偿。
公司章程其他重要修订要点
除上述核心变更外,公司章程在股东权利、股东会职权、董事义务等方面也进行了调整,主要包括:
34项公司治理制度同步制定修订
为配合章程修订,公司对治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涉及制定1项、修订33项制度,涵盖股东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关键领域。其中,10项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制度》等;24项制度由董事会审议即可,如《印章及证照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 序号 | 《制度名称》 | 变更方式 | 是否提交股东大会 |
|---|---|---|---|
| 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 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 3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 修订 | 是 |
| 4 | 累积投票制细则 | 修订 | 是 |
| 5 | 对外担保制度 | 修订 | 是 |
| 6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制定 | 是 |
| 7 | 关联交易制度 | 修订 | 是 |
| 8 |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 9 | 独立董事制度 | 修订 | 是 |
| 1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 11 | 印章及证照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1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1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1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1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1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17 | 总经理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1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19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2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21 |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22 | 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 修订 | 否 |
| 2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 修订 | 否 |
| 2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 修订 | 否 |
| 2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 修订 | 否 |
| 26 | 内部审计制度 | 修订 | 否 |
| 27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2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 修订 | 否 |
| 2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披露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3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修订 | 否 |
| 31 | 舆情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32 | 市值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33 | 证券事务档案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34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制定 | 否 |
后续安排: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及治理制度调整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章程修订及部分核心制度(如《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事宜,最终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投资者可查阅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全文及相关制度文件,了解详细修订内容。
备查文件: 1.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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