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纳川及子公司涉及三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被申请强制执行总金额超1.5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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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纳川(SZ300198)
   

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纳川,证券代码:300198)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及旗下三家子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收到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三份《执行通知书》,涉及被强制执行总金额超过1.57亿元。

公告显示,上述三起执行案件均源于厦门仲裁委员会此前作出的生效裁决。申请执行人为福建省政企合作引导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被执行人分别为ST纳川及其子公司武平县纳川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龙岩市永定区纳川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连城县城发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6年2月2日对上述三案依法立案执行。

根据《执行通知书》要求,ST纳川及相关子公司需向申请执行人偿还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并承担律师费、仲裁费及执行费。具体执行金额如下:

执行案号 被执行人 贷款本金(元) 律师费(元) 仲裁费(元) 执行费(元)
(2026)闽08执75号 武平县纳川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ST纳川 40,461,229.51 10,328 256,946 111,328.4
(2026)闽08执76号 龙岩市永定区纳川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ST纳川 50,000,000 12,787 307,694 121,732.58
(2026)闽08执77号 连城县城发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ST纳川 66,000,000 16,885 392,267 139,128.28

此外,公告还披露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共3起,涉及金额合计1,011,801.79元,其中1起已撤诉,2起尚在一审审理中。同时,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中有6项案件取得新进展,涉及金额合计4,848,278.92元,部分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公司已就其中一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提起上诉。

ST纳川表示,由于相关诉讼、仲裁事项后续进展和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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