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泰注册资本变更为4.75亿元 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多项治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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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泰(SZ300225)
   

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225,证券简称:*ST金泰)于2025年11月27日发布公告,宣布公司将变更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及多项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此次调整涉及注册资本减少、监事会取消、董事会构成优化等重要内容,旨在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注册资本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减少1.38亿元

公告显示,*ST金泰此次注册资本变更源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公司于2023年完成对14名激励对象所持1377.57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回购总金额为4061.93万元,全部使用自有资金。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回购注销手续已于2023年12月22日办理完成。

此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4.89亿股变更为4.75亿股,注册资本相应由48920.53万元调整为47542.96万元,减少约1.38亿元。

取消监事会并由审计委员会承接相关职权

为贯彻落实新《公司法》及配套规则要求,*ST金泰决定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章程》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条款全部删除,并修订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及召集人相关表述。

公告明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前,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仍将按规定履行职责。此次调整是公司响应监管要求、优化治理架构的重要举措,通过强化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职能,提升决策效率与监督效能。

《公司章程》多维度修订 董事会构成引入职工代表

除注册资本及监事会调整外,*ST金泰对《公司章程》进行了系统性修订,主要变化包括:

  • 称谓调整:“股东大会”统一修改为“股东会”,删除所有“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主席”表述。
  • 董事会构成:董事会成员总数保持9名,其中8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新增1名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进一步强化职工参与公司治理的权利。
  • 法定代表人:原规定“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修订为“董事长或总裁为法定代表人”,并明确法定代表人辞任后需在30日内确定新任人选。
  • 股东权利:新增股东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具体程序,明确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提出书面请求,公司需在15日内答复。

此次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办理工商登记及备案事宜,最终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内容为准。

24项治理制度修订或制定 6项需股东会审议

为配合公司章程修订,*ST金泰同步对24项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或制定,涵盖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制度等核心制度。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6项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余18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4 关联交易制度 修订
5 对外担保制度 修订
6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7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8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9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10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11 总裁工作细则 修订
1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修订
13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修订
14 内部审计制度 修订
15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16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修订
17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修订
18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制定
19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修订
2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定
2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制定
22 子公司管理制度 制定
23 印章管理制度 制定
24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制定

修订后的制度及章程全文已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公司表示将通过此次治理优化,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ST金泰强调,上述事项的实施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按规定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市场分析认为,公司此次系列调整符合新《公司法》实施后的监管导向,有助于减少治理层级、提升决策效率,长期看对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具有积极意义。<|FCResponseEnd|>#ST金泰注册资本变更为4.75亿元 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多项治理制度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225,证券简称:*ST金泰)于2025年11月27日发布公告,宣布公司将变更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及多项公司治理制度进行系统性修订。此次调整涉及注册资本减少1.38亿元、取消监事会并由审计委员会承接相关职权、优化董事会构成等重要内容,旨在响应新《公司法》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注册资本减少1.38亿元 源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公告显示,*ST金泰注册资本变更源于2021年启动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公司于2021年12月终止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14名激励对象所持1377.57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总金额为4061.93万元,全部使用自有资金。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上述回购注销手续已于2023年12月22日办理完成。

此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489,205,300股变更为475,429,590股,注册资本相应由48,920.53万元调整为47,542.96万元,减少约1.38亿元。

取消监事会并由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能

为贯彻落实新《公司法》及配套规则,*ST金泰决定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告明确,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将相应废止,《公司章程》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条款全部删除,并修订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及召集人相关表述。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前,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此次调整通过强化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职能,进一步优化治理架构,提升监督效率,符合监管层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的最新要求。

《公司章程》多维度修订 董事会引入职工代表董事

*ST金泰对《公司章程》进行了系统性修订,核心变化包括:

  • 称谓调整:“股东大会”统一修改为“股东会”,删除所有与“监事”“监事会”相关的表述。
  • 董事会构成优化:董事会成员总数保持9名,其中8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新增1名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旨在强化职工参与公司治理的权利。
  • 法定代表人范围扩大:原规定“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修订为“董事长或总裁为法定代表人”,并明确法定代表人辞任后需在30日内确定新任人选。
  • 股东权利细化:新增股东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具体程序,明确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的股东可提出书面请求,公司需在15日内答复并说明理由(如有合理依据认为存在不正当目的可拒绝提供)。

此次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办理工商登记及备案事宜,最终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内容为准。

24项治理制度同步修订 6项需股东会审议

为配合《公司章程》修订,*ST金泰对24项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或制定,涵盖决策、监督、信息披露等关键领域。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6项核心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余18项(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4 关联交易制度 修订
5 对外担保制度 修订
6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7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8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9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10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11 总裁工作细则 修订
1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修订
13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修订
14 内部审计制度 修订
15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16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修订
17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修订
18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制定
19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修订
2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定
2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制定
22 子公司管理制度 制定
23 印章管理制度 制定
24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制定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治理制度全文已在巨潮资讯网披露。*ST金泰表示,此次系列调整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将按规定及时披露股东大会审议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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