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晨仲裁申请被驳回 山西二建2923万元连带清偿责任诉求未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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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美晨(SZ300237)
   

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ST美晨(证券代码:300237)12月17日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杭州仲裁委员会送达的《杭州仲裁委员会决定书》,该委员会依法驳回了申请人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山西二建”)对公司的仲裁申请。此次仲裁源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赛石园林”)与山西二建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山西二建曾请求赛石园林支付剩余工程款及相应利息约2923.21万元,并要求ST美晨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仲裁事项背景与进展

据公告披露,赛石园林与山西二建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产生纠纷后,山西二建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公司于2025年9月8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进展及新增累计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中已就该事项进行说明。仲裁庭经审查认为,案涉《专业分包合同书》由山西二建与赛石园林签订,ST美晨并非合同当事人,且与山西二建之间未达成仲裁协议;同时,赛石园林不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的合并、分立或者死亡的情形,因此杭州仲裁委员会对山西二建与ST美晨之间的纠纷无管辖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之规定驳回其申请。

其他未披露诉讼仲裁情况

公告同时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尚有4项未达到披露要求的诉讼、仲裁事项,合计涉案金额约558.3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案件类型 数量(项) 涉案金额(万元)
公司作为原告 1 450.00
公司作为被告 3 108.31

对公司利润影响及应对措施

ST美晨表示,本次仲裁事项因非主业相关原因导致公司被动被列为共同被申请人。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即时实时预警体系及非主营业务风险隔离防护机制,强化内部管理和运营管控。对于现有及潜在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在作为原告时将积极清收款项,作为被告时将依法应诉,通过协商、调解等措施维护权益。

公告同时提示,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及案件进展进行会计处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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