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261,证券简称:雅本化学)于2026年4月3日发布公告,就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了披露。公告显示,公司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亦无被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但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1次公开谴责及4次关注函。
公告称,公司在筹备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过程中,对近五年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结果显示,在处罚方面,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在监管措施方面,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但收到深交所1次公开谴责和4次关注函。其中,公开谴责发生于2022年8月22日,深交所出具《关于对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2〕822号),指出公司未能准确、完整地披露其卡龙酸酐产品业务情况,且相关风险提示不充分,因此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蔡彤、时任董事会秘书王爱军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最近五年内,公司收到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注函共4份,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日期 | 文件标题 |
|---|---|---|
| 1 | 2021-12-23 | 关于对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530号) |
| 2 | 2021-12-30 | 关于对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543号) |
| 3 | 2022-01-19 | 关于对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37号) |
| 4 | 2022-02-14 | 关于对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112号) |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已组织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信息披露负责人开展信息披露制度和业务规则的专题培训,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同时,公司进一步完善并强化了信息披露相关的内部控制机制,将风险责任意识融入日常管理,并主动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持续优化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表示,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加强法律法规学习,规范运作,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保障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投资者利益。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