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交科两大股东因一致行动关系未及时披露收深交所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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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交科(SZ300284)
   

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于2026年2月11日发布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6〕第19号),对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交科”)5%以上大股东王军华、符冠华予以监管警示。监管函指出,二人因未及时披露与相关资管计划及私募基金的一致行动关系,导致公司信息披露延迟。

根据监管函内容,王军华的配偶作为单一份额持有人,分别于2021年12月成立“华泰尊享稳进5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简称“50号资管计划”),2022年1月成立“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晋泰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简称“迎水6号基金”),2022年9月成立“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晋泰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简称“迎水10号基金”)。王军华与上述资管计划及基金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但未及时通知苏交科进行披露,导致公司迟至2024年半年报才予以披露。

符冠华的配偶作为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于2023年3月成立“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省心享迎水晋泰嘉裕1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简称“迎水16号基金”)。符冠华与该基金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同样未及时通知公司披露,相关信息亦迟至2024年半年报才得以披露。

监管函认为,王军华、符冠华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5.1.1条,以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第1.3条、第4.1.5条的规定。深交所要求二人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并提醒上市公司股东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规交易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股东 关联主体 成立时间 一致行动关系披露情况
王军华 华泰尊享稳进5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021年12月 迟至2024年半年报披露
王军华 迎水晋泰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1月 迟至2024年半年报披露
王军华 迎水晋泰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9月 迟至2024年半年报披露
符冠华 省心享迎水晋泰嘉裕1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023年3月 迟至2024年半年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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