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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长方,证券代码:300301)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全资子公司实缴资本额及调整注册资本的议案》,议案获超98%出席股东支持,凸显股东对公司战略布局的高度认可。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召开概况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涛祥先生主持,会议于2025年11月28日下午14:30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人民路221号B5栋一楼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网络投票同步进行。其中,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及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放时间为9:15-15:00。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股东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参与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18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23,203,1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962%。具体出席结构如下:
| 参与方式 | 股东人数 | 代表股份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现场会议 | 9 | 39,678,762 | 4.7813% |
| 网络投票 | 179 | 183,524,427 | 22.1149% |
| 中小股东(合计) | 184 | 155,345,031 | 18.7192% |
议案审议结果
本次会议重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全资子公司实缴资本额及调整注册资本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 表决类型 | 同意股份数(股) | 反对股份数(股) | 弃权股份数(股) |
|---|---|---|---|
| 总体表决 | 219,440,389 | 1,694,800 | 2,068,000 |
| 占比 | 98.3142% | 0.7593% | 0.9265% |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显示,同意股份151,582,231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7.5778%;反对1,694,800股(1.0910%),弃权2,068,000股(1.3312%),中小股东与整体股东表决趋势高度一致。
法律意见
北京市百瑞(深圳)律师事务所作为见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议案的通过将为ST长方子公司资本运作提供支撑,有助于优化子公司财务结构,推动业务发展。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子公司注册资本调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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