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方:公司自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方可提交摘帽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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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长方(SZ300301)
   

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01月28日讯,有投资者向ST长方(300301)提问, 董秘你好,请问公司申请摘帽是年报后还是六月份

公司回答表示,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6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11条相关规定,公司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方可按其要求提交摘帽申请。具体摘帽时间由交易所审核后决定。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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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同花顺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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