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12月1日,*ST天山(证券代码:300313)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高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申请执行人汇通渝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华融渝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复议申请,维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中止对公司股东陈德宏持有的2000万股股票及孳息处置的执行裁定。
公告显示,该案件源于2023年11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在受理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陈德宏、鲁虹及多家东莞企业的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拟对陈德宏持有的ST天山2000万股股票及孳息进行评估、变现处置。ST天山随后向广州中院提起执行异议,请求撤销该处置行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2025年1月,广州中院裁定公司异议成立,中止对上述股票及孳息的执行。此后,申请执行人汇通渝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