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12月1日,*ST天山(证券代码:300313)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高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申请执行人汇通渝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华融渝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复议申请,维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中止对公司股东陈德宏持有的2000万股股票及孳息处置的执行裁定。
公告显示,该案件源于2023年11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在受理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陈德宏、鲁虹及多家东莞企业的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拟对陈德宏持有的ST天山2000万股股票及孳息进行评估、变现处置。ST天山随后向广州中院提起执行异议,请求撤销该处置行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2025年1月,广州中院裁定公司异议成立,中止对上述股票及孳息的执行。此后,申请执行人汇通渝致公司不服该裁定,向广东高院提出复议申请。
广东高院经审理认为,广州中院原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中止执行符合法律规定,故裁定驳回汇通渝致公司的复议申请,维持原裁定,该裁定为终审裁定。
关于案件对公司的影响,*ST天山在公告中明确表示,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产生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并根据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称截至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外,公司及控制下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但因公司已无法控制大象广告(详见公司2019-005号公告),未知大象广告及其所属公司是否存在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案件主要进展时间线如下:
| 时间节点 | 事件内容 | 裁定结果 |
|---|---|---|
| 2023年11月 | 公司收到广州中院《协助查询函》,法院拟处置陈德宏持有的2000万股股票及孳息 | 公司提起执行异议 |
| 2025年1月 | 公司收到广州中院《执行裁定书》 | 裁定异议成立,中止对上述股票及孳息的执行 |
| 2025年12月 | 公司收到广东高院《执行裁定书》 | 驳回汇通渝致公司复议申请,维持广州中院原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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