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之密:减持时间过半无需单独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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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之密(SZ300415)
   

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12月09日讯,有投资者向伊之密(300415)提问, 请问公司高管减持是否履行时间过半必须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的原则?公司高管10月14日减持目前时间已经过半为何没有披露公告?

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减持时间过半无需单独公告,公司将按照规则披露相关信息。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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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同花顺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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