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塑科技因未披露关联交易收深交所监管函 两年累计采购超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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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塑科技(SZ300599)
   

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塑科技”)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因其在2023年及2024年期间与三家关联方发生的采购交易未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相关上市规则。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黄淦雄及其一致行动人兼时任董事黄铭雄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根据监管函披露,雄塑科技在2023年和2024年期间,向三家供应商进行了采购。这三家供应商分别为广东雄和模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和模具”)、佛山市造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造峰贸易”)以及佛山市德虹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虹贸易”)。经查明,上述三家公司的注册资金或部分营运资金来源于黄淦雄与黄铭雄,而黄淦雄、黄铭雄为雄塑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并分别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因此,雄和模具、造峰贸易、德虹贸易均为雄塑科技的关联方,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然而,雄塑科技未就上述关联交易履行相应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也未进行信息披露。

以下为雄塑科技与三家关联方2023年及2024年的采购金额情况:

供应商名称 2023年采购金额(万元) 2024年采购金额(万元) 合计采购金额(万元)
雄和模具 2692.77 1999.09 4691.86
造峰贸易 2836.47 4911.52 7747.99
德虹贸易 142.73 406.76 549.49
合计 5671.97 7317.37 12989.34

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出,雄塑科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7.2.7条的规定。黄淦雄、黄铭雄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4.2.2条、第4.3.2条、第5.1.2条的规定。

监管函要求雄塑科技及相关当事人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深交所同时提醒,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认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应当积极推动公司规范运行,督促公司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该监管函的落款日期为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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