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力科技(300611)拟重大修订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建制 审计委员会承接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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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力科技(SZ300611)
   

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美力科技,证券代码:300611)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本次修订的核心内容为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对董事会结构、股东权利等多项条款进行调整,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订核心要点:取消监事会,强化董事会职能

根据公告,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是为适应法律法规及公司治理需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重大调整,主要包括五大核心变化:

取消监事会建制,审计委员会承接监督职能

公司决定不再设立监事会及监事,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修订后,审计委员会将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其成员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董事会结构调整:设9名董事,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

修订后,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新增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进一步细化治理职责。

"股东大会"统一更名为"股东会"

为规范表述,章程中"股东大会"相关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涉及股东会召集程序、职权等条款同步调整。

新增关键章节,明确各方权责

  • 在"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中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一节,明确其不得占用公司资金、强令违规担保等义务;
  • 在"第五章董事和董事会"中新增"独立董事"一节,细化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及专门会议机制;
  • 新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一节,明确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职责,其中审计委员会需对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聘用等事项进行前置审议。

条款序号及交叉引用调整

因条款增删及顺序调整导致的序号变动,修订后条款序号依次顺延或递减,交叉引用条款同步调整,不涉及实质内容的变动不再逐项列示。

公司章程关键条款修订对比

以下为本次修订中涉及公司治理核心环节的条款变化:

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条款内容
第一条: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 第一条:新增"职工",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合法权益
第八条: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
新增条款 第九条:明确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法律后果,公司可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等 第三十四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符合规定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第三十五条:股东大会决议可请求法院撤销(无例外情形) 第三十六条:股东会决议召集程序或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且对决议无实质影响的,不得撤销
第四十一条:股东大会职权包括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第四十五条:股东会职权删除"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新增"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第四十四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情形含"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第四十八条:临时股东会召集情形调整为"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27项公司治理制度同步修订,强化合规运营

为配合《公司章程》修订,公司同步对27项治理制度进行修订或制定,涵盖股东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对外担保、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关键领域。其中,《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10项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3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4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5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6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7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修订
8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修订
9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10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修订
11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修订
12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修订
13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14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修订
15 《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16 《子公司管理制度》 修订
17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18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 修订
19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修订
2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修订
2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修订
22 《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23 《内部审计制度》 修订
24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定
25 《舆情管理制度》 制定
26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制定
27 《市值管理制度》 制定

后续安排: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公告显示,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及相关治理制度调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公司章程》修订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治理制度全文已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市场分析认为,美力科技此次治理结构调整,旨在通过强化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职能提升决策效率,同时以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会,符合当前上市公司治理专业化、精细化趋势。后续需关注股东大会审议进展及制度落地后的实际执行效果。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表示,将严格按照修订后的章程及制度规范运作,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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