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瑞股份及前实控人收宁波证监局警示函 涉代持股份致信披违规

用户头像
华瑞股份(SZ300626)
   

近日,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华瑞股份(300626),300626.SZ)发布公告披露,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以下简称“宁波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8号)(以下简称“《8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和《关于对孙瑞良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9号)(以下简称“《9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8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指出,经查,2016年10月18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孙瑞良给陈根辉出具《股份所有权权属证明》,证明由孙瑞良为陈根辉代持300万股公司股份。2018年6月5日,公司完成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代持股份变动为540万股。截至2025年2月24日,尚余180万股由孙瑞良继续代持。代持股份事项导致公司招股说明书及2017年上市至今的定期报告中相关持股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据此,宁波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确保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宁波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9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则指出,经查,2016年10月18日,孙瑞良作为华瑞股份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给陈根辉出具《股份所有权权属证明》,证明由你为陈根辉代持300万股公司股份。2018年6月5日,公司完成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代持股份变动为540万股。截至2025年2月24日,尚余180万股由你继续代持,孙瑞良隐瞒为他人代持股份事项,导致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9月15日)及公司招股说明书、2017年上市至今的定期报告中相关持股信息披露不准确。

据此,宁波证监局决定对孙瑞良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并要求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确保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孙瑞良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公司方面表示,公司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以上事项,将按照宁波证监局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续公司将组织相关人员不断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规范运作意识,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来源:同花顺财经

为提升阅读体验,雪球对本页面进行了排版优化

风险提示:用户发表的所有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与雪球的立场无关。投资决策需建立在独立思考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