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透景生命")于2025年11月11日发布公告,对《公司章程》进行多项重要修订。本次修订涵盖公司住所变更、法定代表人职责界定、股东权利调整、治理结构优化等多个方面,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适应监管要求并提升运营效率。
核心修订内容解读
公司基本信息变更
公告显示,公司住所由"上海市浦东新区凯庆路126号"变更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汇庆路412号",邮政编码保持201201不变。这一变更有助于优化公司办公及研发场地布局,为业务发展提供更大空间。
治理结构关键调整
| 修订领域 | 主要变化内容 |
|---|---|
| 法定代表人制度 | 明确董事长由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辞任董事即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任法定代表人 |
| 三会运作机制 | "股东大会"统一表述为"股东会",明确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负责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等 |
| 董事监事管理 | 细化董事任职资格,新增"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高管"等禁止情形,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
| 股东权利保障 | 股东查阅范围新增会计账簿、会计凭证,连续180日持股3%以上股东可申请查阅,强化中小投资者保护 |
风险控制与合规管理
本次修订重点强化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明确其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禁止以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或强令公司违规提供担保。针对对外担保事项,规定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利润分配政策优化
公司维持了稳定的分红政策,明确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可供分配利润的20%,连续三年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同时根据发展阶段实施差异化分红: - 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80% - 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40% - 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20%
修订背景与影响分析
本次章程修订是透景生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最新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发展实际作出的系统性调整。通过设立审计委员会取代传统监事会职能、细化董监高责任边界、强化控股股东行为约束等措施,公司治理结构更加符合现代化企业制度要求,将为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公告强调,除上述修订外,本次还涉及部分条款序号调整、表述规范等非实质性修改,修订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市场分析人士指出,透景生命作为体外诊断领域的技术创新企业,此次治理升级有助于提升决策效率和透明度,为长期发展注入制度保障。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