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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667,证券简称:必创科技)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制度>的议案》两项核心议案,且均获得高比例赞成票。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12月5日14:00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七街1号汇众2号楼六层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同步进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时间为9:15-15:00,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代啸宁主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出席情况显示,本次会议共有93名股东参与表决,合计代表股份5416.86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7%。其中,现场投票股东4人,代表2418.96万股(占比11.82%);网络投票股东89人,代表2997.90万股(占比14.65%)。中小股东方面,84名中小股东参与表决,代表股份214.67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均通过网络投票参与。
两项议案均获高票通过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两项议案均获得压倒性支持,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续聘事宜,总表决结果显示,同意5407.3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反对5.34万股,占0.0986%;弃权4.22万股,占0.0779%。中小股东表决中,同意205.11万股(占比95.55%),反对及弃权股份与总表决一致。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制度>的议案》
针对高管薪酬考核制度的修订议案同样获得高票通过,总表决同意5400.10万股,占比99.69%;反对8.17万股(占0.15%);弃权8.60万股(占0.16%)。中小股东表决中,同意197.90万股(占比92.19%),反对及弃权股份与总表决一致。
律师见证:会议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钱嘉禛、陈安琪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意见书认为,必创科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决议的备查文件包括股东会决议及律师法律意见书,投资者可通过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渠道查阅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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