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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典制药")于2025年12月发布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管理、经营范围及财务制度等核心内容进行明确规范。此次章程修订显示,公司注册资本为500,212,355元(约5亿元),总股本5.002亿股,业务涵盖药品、医疗器械、消毒剂等医药健康全产业链,进一步完善了现代化企业治理体系。
公司概况与股权结构
九典制药前身为湖南九典制药有限公司,2014年12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9月8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2934万股,同年10月10日在深交所上市,股票代码未在公告中提及。公司注册地址位于长沙市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康大道1号,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或总经理(章程规定法定代表人为执行董事或总经理)。
根据章程披露,公司设立时发起人共计17名,包括11名自然人股东和6家机构股东,首次发行股份总数8058万股,均以净资产出资。具体发起人认购情况如下:
| 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 认购的股份数 | 出资方式 | 出资时间 |
|---|---|---|---|
| 朱志宏 | 43,605,000 股 | 净资产 | 2014.12.15 |
| 段立新 | 13,770,000 股 | 净资产 | 2014.12.15 |
| 谢艳萍 | 1,700,000 股 | 净资产 | 2014.12.15 |
| 郑霞辉 | 1,445,000 股 | 净资产 | 2014.12.15 |
| 朱志云 | 1,020,000 股 | 净资产 | 2014.12.15 |
| 朱志纯 | 595,000 股 | 净资产 | 2014.12.15 |
| 卜振军 | 544,000 股 | 净资产 | 2014.12.15 |
| 李敏 | 391,000 股 | 净资产 | 2014.12.15 |
| 范朋云 | 357,000 股 | 净资产 | 2014.12.15 |
| 谭军华 | 255,000 股 | 净资产 | 2014.12.15 |
| 熊英 | 255,000 股 | 净资产 | 2014.12.15 |
| 长沙旺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143,000 股 | 净资产 | 2014.12.15 |
| 苏州夏启宝寿九鼎医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244,644 股 | 净资产 | 2014.12.15 |
| 苏州夏启盛世九鼎医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037,120 股 | 净资产 | 2014.12.15 |
| 苏州夏启卓兴九鼎医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833,831 股 | 净资产 | 2014.12.15 |
| 苏州夏启智仕九鼎医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821,127 股 | 净资产 | 2014.12.15 |
| 苏州夏启兴贤九鼎医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563,278 股 | 净资产 | 2014.12.15 |
| 合计 | 80,580,000 股 | 净资产 | -- |
多元化经营范围与业务布局
章程显示,九典制药的经营宗旨为"九转中西,典诺健康",经营范围涵盖医药健康全产业链,具体包括: - 研发领域:药品、二类医疗器械、消毒剂、化妆品、保健品、生物制品等 - 生产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原料药、生物药品、卫生材料、药用辅料等 - 销售业务:中成药、中药饮片、医疗器材、预包装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 - 服务与技术:生物技术开发、医学研究、科技信息咨询、软件开发等 - 国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除外)
公司表示,将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相关项目需经审批后实施。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控体系
新章程详细规定了公司治理架构,明确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权责边界:
股东会职权
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负责审议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对于对外担保,单笔超净资产10%、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提供担保等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且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董事会与独立董事制度
董事会由5-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可设副董事长。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机构,其中审计委员会由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负责财务信息审核、内外部审计监督。
独立董事需满足独立性要求,不得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独立董事可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特别职权,对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高级管理人员职责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负责日常经营管理。总经理主持生产经营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及基本管理制度。
财务制度与利润分配政策
章程明确了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及利润分配原则,强调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 公积金管理:法定公积金按税后利润10%提取,累计达注册资本50%可不再提取;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或转增资本(转增后留存公积金不低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 - 现金分红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满足以下条件时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 1. 当年盈利且可分配利润为正值 2. 审计机构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3. 未来12个月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 差异化分红:根据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成长期且有重大支出时现金分红不低于20%,成熟期无重大支出时不低于80%
章程修订意义与未来展望
此次公司章程修订是九典制药完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的重要举措,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决策效率和透明度,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表示,将严格依照章程规定开展经营活动,维护股东、职工及债权人合法权益,聚焦医药健康主业,通过技术创新和产业链延伸,实现"九转中西,典诺健康"的企业使命。
市场分析人士认为,清晰的治理结构和稳定的分红政策将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多元化的业务布局有望在医药健康产业升级中把握机遇,实现长期价值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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