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849,证券简称:锦盛新材)11月14日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2022年未如实披露关联交易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及4名时任高管合计被处以600万元罚款。
公告显示,该案源于2021年12月的一项建设工程合同。2021年12月6日,锦盛新材与浙江宏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浙江宏祥承包“年产6000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建设项目”厂房建设。同日,浙江宏祥与阮钟炎签订《工程项目内部承包经营协议》,将上述工程交由阮钟炎实际承包,浙江宏祥仅收取管理费,阮钟炎实际控制项目运营并自负盈亏。经查,阮钟炎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兼时任董事长阮荣涛的侄子,阮荣涛因上述亲属关系指定其承包该项目,阮钟炎构成公司关联自然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2022年该关联交易发生额为1.2亿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8.6%,但公司未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如实披露该关联交易情况。
浙江监管局指出,锦盛新材的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时任董事长阮荣涛作为关联交易的组织决策者,时任总经理、董事阮棋江,时任监事会主席夏书良,时任副总经理、董事阮岑泓因未勤勉尽责,分别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浙江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下:
| 当事人 | 时任职务 | 处罚措施 |
|---|---|---|
| 锦盛新材 | 公司 | 警告,并处150万元罚款 |
| 阮荣涛 | 董事长 | 警告,并处150万元罚款 |
| 阮棋江 | 总经理、董事 | 警告,并处100万元罚款 |
| 夏书良 | 监事会主席 | 警告,并处100万元罚款 |
| 阮岑泓 | 副总经理、董事 | 警告,并处50万元罚款 |
公告同时强调,本次处罚认定的违法违规行为与此前《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一致,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锦盛新材表示,将就本次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内部治理规范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