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春股份:业绩预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

用户头像
金春股份(SZ300877)
   

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01月13日讯,有投资者向金春股份(300877)提问, 您好,近期许多发布全年业绩预增公告的公司深受市场关注,股票岀现大幅上涨。请问公司前三季度业绩大幅增长,全年为什么不发布预增公告提振投资者信心,是财务工作滞后还是业绩有变?

公司回答表示,您好,根据业绩预告披露规则规定,业绩预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感谢您的关注。

点击进入交易所官方互动平台查看更多

来源:同花顺财经

为提升阅读体验,雪球对本页面进行了排版优化

风险提示:用户发表的所有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与雪球的立场无关。投资决策需建立在独立思考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