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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8日,浙江维康药业(维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维康药业,代码:300878)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查明,维康药业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维康药业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案涉期间,维康药业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刘忠良组织、指使维康药业以支付工程设备款名义转出部分资金,经工程设备商后,资金最终转至刘忠良控制的个人账户,上述行为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1-6月资金占用期末余额分别为7,811.88万元、8,950.65万元、14,728.07万元、15,121.65万元,分别占当期净资产的5.64%、6.35%、10.43%、10.24%。截至2024年底,案涉被占用资金本金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