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022,简称“海泰科”)12月17日发布公告,宣布对其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的“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进行重大调整。公司决定减少该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将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6年1月31日延期至2028年1月31日,延期时间长达两年。据披露,该项目总投资5.03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3.91亿元,截至2025年11月30日,已使用募集资金1.22亿元,投入进度为31.19%,未使用资金余额2.69亿元。
实施主体与地点“双缩减” 资源配置聚焦安徽基地
公告显示,本次调整涉及项目实施主体与地点的同步缩减。调整前,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海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海泰科新材料”)及其全资孙公司海泰科新材料科技(安徽)有限公司(简称“海泰科(安徽)”)共同实施,实施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