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东电子拟动用不超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户头像
奕东电子(SZ301123)
   

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本报讯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123,证券简称:奕东电子)于2026年2月9日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划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回顾

奕东电子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经深交所同意,曾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4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37.23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17,423.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116.61万元。该笔资金已于2022年1月18日到账,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项目调整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97,116.61万元中,超募资金金额为105,704.91万元。根据招股说明书,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计划投入金额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1 印制线路板生产线建设项目 35,702.53 35,702.53
2 先进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33,080.22 33,080.22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628.95 12,628.95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 10,000.00
总计 91,411.70 91,411.70

此后,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及项目进行了调整: 1. 分别于2022年5月和2023年5月,两次各使用31,7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使用63,400.00万元。 2. 2023年2月,公司审议通过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对“印制线路板生产线建设项目”追加投入,并将该项目名称变更为“江西萍乡科技产业园一期工程--年产60万平方米印制线路板生产线建设项目”。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计划投入金额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1 江西萍乡科技产业园一期工程--年产60万平方米印制线路板生产线建设项目 75,889.42 75,889.42
2 先进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33,080.22 33,080.22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628.95 12,628.95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 10,000.00
总计 131,598.59 131,598.59

公告显示,截至2025年1月23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结项,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2025年7月,“江西萍乡科技产业园一期工程--年产60万平方米印制线路板生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现金管理具体安排

  1. 投资目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实现现金保值增值,增加股东利益。
  2. 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3. 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类产品。不用于质押或证券投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挪作他用。
  4. 实施方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在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文件,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
  5. 收益使用:现金管理所获收益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及深交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6. 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分析与控制

奕东电子表示,尽管所投产品属于低风险品种,但仍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金融市场波动引致的收益波动风险,以及投资时机和操作风险。为此,公司将采取一系列风险控制措施,包括财务部负责申请、操作及跟踪,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与审计,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及审议情况

公司称,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该议案已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此无异议。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来源:新浪财经

为提升阅读体验,雪球对本页面进行了排版优化

风险提示:用户发表的所有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与雪球的立场无关。投资决策需建立在独立思考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