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宁维拟斥资不超过14.8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提升闲置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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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宁维(SZ301166)
   

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166,证券简称:优宁维)于2026年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计划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14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概况

优宁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66.6668万股,发行价格为86.0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86,463.3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6,911.62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9,551.7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金额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项目投资额 预计募集资金使用额
1 线上营销网络与信息化建设项目 8,079.60 8,079.60
2 线下营销及服务网络升级项目 6,828.15 6,828.15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431.58 8,431.58
3-1 蛋白及抗体试剂研发技改项目 5,429.08 5,429.08
3-2 爱必信(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 1,552.40 1,552.40
3-3 上海乐备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调整项目 1,450.10 1,450.1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000.00 5,000.00
合计 28,339.33 28,339.33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和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现阶段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

现金管理具体安排

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

投资产品品种

  1.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大额存单或银行理财产品等。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2. 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投资额度及期限

  • 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000万元(含本数)。
  • 自有资金:不超过14亿元(含本数)。
  • 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若审议本事项的股东会审议通过日早于2026年3月9日,则使用期限为2026年3月9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授权及实施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认识到现金管理可能面临市场波动风险、实际收益不可预期风险以及操作监控风险,并拟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控制: 1. 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 财务部相关人员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3. 内部审计部门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审计、核实。 4.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 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表示,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募集资金本金安全及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

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使用上述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意见

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该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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