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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173,证券简称:毓恬冠佳)发布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获得了99.86%的高票通过。
公告显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军先生主持。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出席股东共计70人,代表股份54,831,1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4253%。其中,现场投票股东7人,代表股份54,483,461股,占比62.0295%;网络投票股东63人,代表股份347,687股,占比0.3958%。
中小股东参与方面,共有64名中小股东出席,代表股份347,7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60%。其中,现场投票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比0.0001%;网络投票中小股东63人,代表股份347,687股,占比0.3958%。
议案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唯一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获得高票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 表决主体 | 同意股数(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数(股)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数(股) | 弃权比例 |
|---|---|---|---|---|---|---|
| 全体股东 | 54,754,634 | 99.8605% | 75,814 | 0.1383% | 700 | 0.0013% |
| 中小股东 | 271,273 | 77.9998% | 75,814 | 21.7990% | 700 | 0.2013% |
从表决结果来看,全体股东中超过99%的表决权同意该议案,显示出大股东对公司资金管理策略的高度认可。尽管中小股东中反对比例为21.7990%,但整体仍以77.9998%的同意比例通过。
法律意见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陈鹤岚律师、武成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毓恬冠佳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参与表决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议案背景与意义
此次通过的现金管理议案,意味着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创造更多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及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通过现金管理获取稳健的投资回报,是上市公司提升资金效益的常见举措。
毓恬冠佳表示,本次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备查文件
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及议案的通过,为公司后续资金管理运作奠定了基础,也体现了股东对公司治理及财务策略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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