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九天注册资本增加至5.45亿元 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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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九天(SZ301269)
   

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269,简称“华大九天”)于2025年12月9日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此次调整涉及公司股本结构、治理架构及内控体系的多项重要变革,其中注册资本增加249.58万元,同时取消监事会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相关职权。

注册资本随股权激励归属增至5.45亿元

公告显示,公司因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登记工作,新增股份249.584万股,导致总股本由5.4294亿股增至5.4544亿股,注册资本相应由5.4294亿元变更为5.4544亿元。本次股本变动源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体现了公司通过长效激励机制绑定核心团队的战略意图。

公司章程迎重大修订 治理架构深度调整

根据新《公司法》及监管要求,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系统性修订,核心变化包括:

  • 治理机构优化:正式取消监事会设置,原监事会职权全部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同步废止。章程中涉及“监事”“监事会”的表述均调整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等对应称谓。

  • 股东会制度完善:将“股东大会”统一改称“股东会”,并新增股东查阅权范围,明确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同时细化股东会决议无效及撤销情形,规定决议不成立的四种具体情形(如未召开会议、未表决、出席人数不足法定要求等)。

  • 风险防控强化:新增对外财务资助限制条款,明确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赠与、借款或担保;完善利润分配政策,规定当年度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负、资产负债率超70%或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时,公司可暂不进行利润分配。

  • 党建要求纳入:章程首次明确“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将党委委员纳入章程约束范围,要求党委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时,董事会秘书必须列席。

27项制度同步修订 8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配合章程修订,公司对27项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修订或制定,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8项核心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值得关注的是,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该委员会由5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过半且需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形成决议。

此外,公司新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要求离任董事在原定任期结束后5年内持续承担忠实义务,对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永久有效。

本次系列调整是华大九天落实新《公司法》要求、优化治理结构的重要举措。公告显示,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会议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市场分析认为,监事会职能向审计委员会的整合,有望提升公司决策效率,而股权激励的落地则将进一步激发核心团队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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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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