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仪股份及相关责任人收警示函 因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使用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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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仪股份(SZ301270)
   

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270,证券简称:汉仪股份)于2026年1月16日公告称,公司当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谢立群、练源、陈晓力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6] 9号)。

公告显示,北京证监局经查发现汉仪股份存在两项违规问题:一是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超过了董事会审议额度;二是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存在购买非保本理财产品的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同时,北京证监局指出,汉仪股份董事长兼总经理谢立群、董事会秘书练源、时任财务总监陈晓力未能勤勉尽责,未能敦促上市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于此,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上述三位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监管部门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汉仪股份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将认真总结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同时强调,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根据决定书,公司及相关人员如对该监管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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