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城科技因关联交易未及时信披收深交所监管函 涉及金额2604.9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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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城科技(SZ301280)
   

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城科技”)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因其与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电子”)的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建春、董事会秘书戚程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根据监管函查明的事实,2025年4月25日至8月26日期间,珠城科技新亚电子的关联交易成交金额达到2604.91万元,该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41%,已达到董事会审议及信息披露标准。然而,公司未能按规定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和义务,直至2025年8月26日,珠城科技董事会才审议通过并披露上述2025年度关联交易事项。

监管函指出,珠城科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7.2.7条的规定。张建春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戚程博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4.2.2条、第5.1.2条的规定。

深交所要求珠城科技及相关当事人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并提醒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积极推动公司规范运行,督促公司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该监管函的落款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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