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乐德(301297)重大治理架构调整:取消监事会并新增职工董事 注册资本增至7.4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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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乐德(SZ301297)
   

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乐德”或“公司”,证券代码:301297)于2025年12月9日发布公告,宣布对公司治理架构、注册资本及内部制度进行系统性调整。此次调整涉及取消监事会、扩大董事会规模、变更注册资本等核心内容,旨在优化治理结构并提升决策效率,相关议案已获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

治理架构重大变革:监事会职能并入审计委员会

公告显示,为贯彻落实新《公司法》及配套规则要求,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原监事会职权将全部转移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根据安排,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前,第二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履行法定职责。这一调整意味着公司治理架构从“三会一层”简化为“两会一层”,审计委员会将承担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管履职评价等关键职能。

董事会规模扩容:新增1名职工代表董事

为提升决策科学性,公司拟新增1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成员总数将由5名增至6名,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2名。职工代表董事将通过民主程序选举产生,此举旨在强化员工权益保护,促进治理结构多元化。

注册资本随股权激励实施增至7.43亿元

因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完成归属,公司总股本由743,007,998股增加至743,187,598股,注册资本相应由7.43亿元增至7.43187598亿元。此次归属涉及17.96万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核心技术及管理骨干,有助于绑定员工与公司长期利益。

公司章程及内部制度全面修订

基于治理架构调整,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系统性修订,主要包括: 1. 删除全部“监事”“监事会”表述,将原监事会职权转移至审计委员会; 2. 统一“股东大会”称谓为“股东会”,并调整相关议事规则; 3. 明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责,新增财务资助、股份回购等决策权限; 4. 细化股东权利,新增会计账簿查阅权、股东代表诉讼等条款。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22项内部治理制度已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其中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核心制度包括:

制度名称 是否需要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会议事规则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后续安排: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章程修订等工商登记及备案手续,最终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结果为准。根据公告,本次治理架构调整系落实新《公司法》过渡期要求的关键举措,预计将提升决策效率并强化董事会监督职能。

富乐德表示,本次调整后将进一步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三级治理体系,审计委员会作为核心监督机构,将通过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审核财务信息等方式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市场分析认为,治理架构的优化有望为公司后续业务拓展及资本运作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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