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莱得拟动用4.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 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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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得(SZ301353)
   

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353,简称“普莱得”)11月19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计划在确保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实现保值增值。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资金使用规划:聚焦低风险稳健型产品

根据公告,本次现金管理旨在平衡资金安全性与收益性,投资范围将严格限定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产品。公司明确表示,资金将投向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低风险品种,不涉及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

公告显示,公司拟通过以下方式实施现金管理:

核心要素 具体安排
资金额度 不超过4.3亿元(含本数),在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决策权限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产品选择、金额确定等具体操作,财务部牵头实施
合作机构 选择非关联关系金融机构,不构成关联交易

风险防控体系:多重措施保障资金安全

针对现金管理可能面临的市场波动、收益不确定性等风险,普莱得制定了多维度风险控制措施: - 产品筛选机制:优先选择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明确约定资金安全保障条款; - 动态监控流程:财务部将实时跟踪产品运作情况,与发行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发现风险隐患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 内部审计监督:内审部门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全程监督决策执行; - 信息披露义务:将严格按照深交所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进展及收益情况。

决策程序合规:董事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出具无异议意见

本次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光大证券在核查意见中指出,公司本次现金管理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普莱得表示,本次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5.8亿元,本次4.3亿元现金管理额度占比约74%,显示公司在保障流动性充裕的前提下,积极优化资金配置效率。市场分析人士认为,此举有助于提升闲置资金收益率,对公司业绩形成正向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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