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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波长光电,证券代码:301421)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红外热成像光学产品生产项目”(下称“红外光学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2514.85万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予以注销。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项目结项与资金节余详情
公告显示,波长光电于2023年8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84996.3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净额75874.29万元。根据招股书规划,募集资金投向包括“激光光学产品生产项目”“红外光学项目”及“精密光学研发综合楼建设项目”等。其中,红外光学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11393.41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10日,红外光学项目已基本完成,累计投入募集资金9121.14万元,占拟投入净额的80.06%,节余募集资金2514.85万元(含累计理财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242.5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节余资金主要源于两方面:一是项目实施中通过严格成本控制、合理配置资源实现了资金高效利用;二是项目尚有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约690.03万元,因支付周期较长,公司后续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
节余资金用途与专户注销安排
根据议案,上述节余资金将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业务发展的日常资金需求。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注销以下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账户名 |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
|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南京上元支行 | 4301027329100098180 |
| 江苏波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 | 125913236710000 |
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相关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对公司影响及审议进展
公司表示,本次事项是基于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审议程序方面,公司审计委员会已于12月8日审议通过该议案,认为事项“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亦出具核查意见,确认事项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对该事项无异议。
目前,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 融资项目 |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 资金来源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84,996.34 | 激光光学产品生产项目 (已结项) | 12,988.78 | 12,988.78 | 募集资金(不含超募资金) |
| 红外热成像光学产品生产项目 | 11,393.41 | 11,393.41 | 募集资金(不含超募资金) | ||
| 精密光学研发综合楼建设项目 | 18,633.26 | 18,633.26 | 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 ||
| 合计 | - | 43,015.45 | 43,01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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