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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讯】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538,证券简称:骏鼎达)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公司决定对"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战略调整,通过新增实施主体、扩展实施地点及优化投资结构,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告显示,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增加两家全资子公司作为"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分别为东莞市骏鼎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东莞骏鼎达")和苏州骏鼎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苏州骏鼎达")。
在实施地点方面,该项目将在原有基础上,新增位于东莞市桥头镇的东莞骏鼎达生产经营所在地(同时为"骏鼎达功能性保护材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及江苏省苏州市的苏州骏鼎达生产经营所在地作为共同实施地点。
| 调整内容 | 具体情况 |
|---|---|
| 新增实施主体 | 东莞市骏鼎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苏州骏鼎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新增实施地点 | 东莞市桥头镇(东莞骏鼎达所在地)、江苏省苏州市(苏州骏鼎达所在地) |
| 投资结构调整 | 结合新增主体及地点实际实施安排,对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相应优化调整 |
| 表决结果 |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公司表示,本次调整旨在优化募投项目资源配置,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调整后,项目实施将更加贴近生产基地,有利于研发与生产的深度融合,加速技术成果转化。
据了解,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8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凤凯先生主持。议案获得全票通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该事项出具核查意见。
有关本次募投项目调整的具体情况,投资者可查阅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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