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航新能拟修订《公司章程》并调整治理架构 董事会将增设1名职工代表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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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航新能(SZ301658)
   

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658,证券简称:首航新能)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公司拟通过调整治理结构、增设职工代表董事等方式完善公司治理,并同步修订和制定多项内部治理制度,以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治理结构迎重大调整:审计委员会将行使监事会职权

根据公告,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公司治理架构的调整。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配套制度规则的要求,首航新能拟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这一调整旨在优化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提升治理效率。

与此同时,公司拟在董事会中增设职工代表董事。调整后,公司董事会仍由9名董事组成,具体构成为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及1名职工代表董事,其中1名原非独立董事名额将调整为职工代表董事。这一举措有助于进一步保障职工参与公司治理的权利,完善董事会成员结构。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还涉及对相关条款的同步更新,以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修订对照表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值得注意的是,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表决方式审议,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公司监事会及监事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

24项治理制度同步修订或制定 多项核心制度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为配合《公司章程》修订,首航新能本次还对多项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或制定,涉及股东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募集资金管理等关键领域,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治理制度名称 类型 是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4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修订
5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6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8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9 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10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修订
11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12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13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14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修订
15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修订
16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17 内部审计制度 修订
18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制定
19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20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21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修订
22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制定
2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定
24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制定

上述制度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8项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余16项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生效。修订后的制度全文已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自相关审议程序通过之日起正式实施。

首航新能表示,本次系列修订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市场人士认为,通过优化治理架构和制度体系,公司将为持续健康发展奠定更为坚实的治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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