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2019年的*ST沈机(沈阳机床)重整案例。控股股东沈阳机床(集团)进行重整,导致通用技术集团通过债转股成为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超过30%(达到42%)。证监会豁免了其要约收购义务,因为这是国家战略支持的国企改革,涉及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具有重大意义。履行要约可能导致市场不稳定,因此引用兜底条款豁免。
另一个例子是*ST长油(现招商南油)的重整。2014年退市后,通过重整引入新投资者,控股股东变更为招商局集团,持股超过30%。由于涉及央企重组和维护国有资产,证监会豁免了要约义务。这符合用户提到的国企背景和重大意义特征。